自贡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消费
2015年05月26日 13时55分
来源:
自贡市府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调整为30年。(2)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持有自贡市户籍的职工在市外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自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自贡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放宽提取政策,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未婚职工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为450元/月,已婚职工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为900元/月。
责任编辑:
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