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自贡开展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整治行动

  • 2015年04月07日 15时18分
  • 来源: 自贡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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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自贡银监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该行动从今年2月开始至7月结束,为期半年。

      银行卡买卖违法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买卖银行卡违反了银行卡业务制度,涉嫌妨害银行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据介绍,在我国,银行卡属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将清理一批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及个人信息的有害网络信息,关闭一批违法网络平台、网站,查处一批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犯罪案件,净化网络环境,有力震慑犯罪;进一步规范银行卡发卡业务,强化银行卡风险管理,切实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加强合法合规使用银行卡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形成“灰色产业链”

      银行卡已成为社会公众使用最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银行卡人均持有量达2.39张。

      “在银行卡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和使用的同时,银行卡被当作商品在网上非法买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并呈现迅速蔓延的势头。”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负责人介绍,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主要通过电商平台、二手交易平台、媒体等渠道发布交易信息,还与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配套,已形成银行卡收购、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这种在非法途径流通的银行卡,多用于配合电信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对社会公众的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据了解,早在“账户实名制”推广工作的走访调查中,银行工作人员就发现,在我市偏远农村地区存在老年人低价售卖身份证或银行卡的普遍现象。而如今,并不排除一些流窜收购者向市民传递非法买卖信息。

      五部门联手清网

      在为期半年的联合行动中,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作为牵头部门,将组织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验收工作,加强银行卡账户管理;组织各成员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用卡意识;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并协调开展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

      市公安局将加强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和个人信息等行为的监测,侦破查处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身份证件管理。

      市工商局将加强网络经营行为和网络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含有非法买卖银行卡内容的违法广告。

      自贡银监分局将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银行卡发卡业务和持卡人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督查整改情况。同时,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和员工教育,履行对银行卡产品的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义务,切实防范内部泄露银行卡信息。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清理整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和个人信息等有害网络信息,报请上级部门依法整顿、处罚违法网络平台、网站,并协同开展网上宣传等工作。

      目前,省内其他城市专项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3月16日,达州市专项行动组共在天龙客栈、丁桥生活网、言情后花园、小鱼儿乒乓网、中国林业网、安卓网等网站监测6条买卖达州银行卡信息,相关部门已通过上报予以删除,及时消除银行卡非法买卖犯罪隐患。

      持卡人用卡须知

      “自贡市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提醒广大市民,不能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的银行卡,避免给自己带来巨大法律风险,给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次,妥善保管银行卡和个人身份识别凭证及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销户,不随意丢弃,更不能出租、出借、出售;此外,社会各界要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社会公众如发现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人民银行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和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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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开展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整治行动

  • 2015年04月07日 15时18分
  • 来源: 自贡市府
  •   近日,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自贡银监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该行动从今年2月开始至7月结束,为期半年。

      银行卡买卖违法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买卖银行卡违反了银行卡业务制度,涉嫌妨害银行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据介绍,在我国,银行卡属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将清理一批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及个人信息的有害网络信息,关闭一批违法网络平台、网站,查处一批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犯罪案件,净化网络环境,有力震慑犯罪;进一步规范银行卡发卡业务,强化银行卡风险管理,切实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加强合法合规使用银行卡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形成“灰色产业链”

      银行卡已成为社会公众使用最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银行卡人均持有量达2.39张。

      “在银行卡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和使用的同时,银行卡被当作商品在网上非法买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并呈现迅速蔓延的势头。”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负责人介绍,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主要通过电商平台、二手交易平台、媒体等渠道发布交易信息,还与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配套,已形成银行卡收购、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这种在非法途径流通的银行卡,多用于配合电信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对社会公众的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据了解,早在“账户实名制”推广工作的走访调查中,银行工作人员就发现,在我市偏远农村地区存在老年人低价售卖身份证或银行卡的普遍现象。而如今,并不排除一些流窜收购者向市民传递非法买卖信息。

      五部门联手清网

      在为期半年的联合行动中,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作为牵头部门,将组织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验收工作,加强银行卡账户管理;组织各成员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用卡意识;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并协调开展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

      市公安局将加强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和个人信息等行为的监测,侦破查处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身份证件管理。

      市工商局将加强网络经营行为和网络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含有非法买卖银行卡内容的违法广告。

      自贡银监分局将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银行卡发卡业务和持卡人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督查整改情况。同时,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和员工教育,履行对银行卡产品的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义务,切实防范内部泄露银行卡信息。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清理整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和个人信息等有害网络信息,报请上级部门依法整顿、处罚违法网络平台、网站,并协同开展网上宣传等工作。

      目前,省内其他城市专项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3月16日,达州市专项行动组共在天龙客栈、丁桥生活网、言情后花园、小鱼儿乒乓网、中国林业网、安卓网等网站监测6条买卖达州银行卡信息,相关部门已通过上报予以删除,及时消除银行卡非法买卖犯罪隐患。

      持卡人用卡须知

      “自贡市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提醒广大市民,不能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的银行卡,避免给自己带来巨大法律风险,给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次,妥善保管银行卡和个人身份识别凭证及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销户,不随意丢弃,更不能出租、出借、出售;此外,社会各界要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社会公众如发现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人民银行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和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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