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费用,按个人实际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其他低保对象住院治疗费用,根据个人实际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一个年度对同一个人医疗救助封顶线为10万元。低收入家庭人员住院治疗费用,根据个人实际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超额累进比例救助2万元(含)至5万元的30%救助,5万元及以上按40%救助,一个年度对同一个人医疗救助封顶线为5万元。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给予门诊救助。门诊救助须是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定点药房实行就医购药,在控制总额内予以救助,其标准为:城市低保“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00元/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00元/年。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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