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操作规程已出台
《规程》中提出了“两个明确、一个统一”,即明确了困难群众申请民政医疗救助的时间为出院后的90日以内;明确了乡镇(街道)和区(市)县民政部门的审核审批时间分别为5个、10个工作日内;统一规范了成都市医疗救助的计算办法,易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操作,确保计算准确性。该《规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流程,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提升了医疗救助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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