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强化监管防止医保资金“跑冒滴漏”
(2)把严监管环节。把严“药品采购价格关”,着重查处私自网外采购和品种置换;把严“患者身份关”,禁止挂床住院;把严“患者病情关”,杜绝“小病大医”;把严“过程监督关”,坚决扣减不合理医疗费用;把严“均次费用关”,合理限制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均次费用,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建强监管队伍。编印《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细化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分层级持续开展全覆盖的规范性培训;抽调商业保险公司大病保险监管人员和市、县(区)医保局业务人员,组建全市专业医保监管队伍,分组联系、指导、监管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明确监管人员、监管内容和监管职责。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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