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遴选培养中青年优秀人才 每年百人

  • 2015年11月24日 16时03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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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遴选数量

      每年每类遴选10名左右,共计100名左右

      遴选范围

      科技、新型服务业、经营管理、现代农业、社会工作、教育、卫生、金融、高技能、高层次文化艺术10大领域

      遴选条件

      全职在成都工作,年龄原则在45岁以下,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中的中青年人才

      如何入选

      申报对象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之后,确定的拟培养对象将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的入选对象将纳入“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如何培养

      支持入选的优秀人才到国外或国内发达地区的有关机构、国际组织、跨国公司进行交流培训、合作研究、挂职锻炼等。

      本地培养的优秀人才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记者从成都市委组织部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大人才观”为统揽,统筹开发外来人才和本土人才两种资源,结合成都实际,市委组织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办法(试行)》,今年起,每年面向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领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遴选培养100名左右中青年优秀人才。

      记者了解到,按照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我市以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为主,开发本土人才资源,盘活本地人才存量,在创新创业实践中不断提高本土人才的综合素质,旨在造就一支具有领军潜能、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队伍,把成都市建成创新创业活力迸发、人人尽展其才的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

      加强培养力度

      优秀人才可到国内外挂职锻炼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针对科技、新型服务业、经营管理、现代农业、社会工作、教育、卫生、金融、高技能、高层次文化艺术10大领域的人才。遴选条件为全职在成都工作,年龄原则在45岁以下,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成都市登记的社会组织中的中青年人才。每年每类遴选10名左右,共计100名左右。

      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对象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之后,确定的拟培养对象将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的入选对象将纳入“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由市委组织部与相应牵头部门颁发“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证书”。对“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万元,第二、三年考核合格后分别拨付10万元。

      对于入选的优秀人才,各牵头部门将组织人才进行学习考察,并定期举办论坛、沙龙等活动,支持和鼓励培养对象开展学术交流、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支持到国外或国内发达地区的有关机构、国际组织、跨国公司进行交流培训、合作研究、挂职锻炼;支持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支持瞄准行业前沿和发展方向,开展产业或研究项目的开创性工作;支持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的著作;支持参加高层次水平技能学习(培训、研修)或技能竞赛;支持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的艺术比赛和展览展演;其他有助于提高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项目和培训活动。”该负责人表示。

      实行动态管理

      不能发挥作用的入选者将取消相应称号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日常管理,成都市委组织部将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动态掌握人才培养管理、考核评估情况,并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各牵头单位将与入选“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协商制定创新创业目标任务,加强人才日常管理服务,建立培养管理档案和工作台账,加强与优秀人才联系,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困难。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各牵头部门将建立人才考核评价制度,以及动态约束退出机制。其中,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入选者,将收回未使用的培养支持经费,取消其相应称号。

      此外,记者了解到,由于“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是依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六支人才队伍”,结合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领域的人才需求确定的,因此该计划根据实施情况和实际需要,未来将有可能适时拓宽领域。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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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遴选培养中青年优秀人才 每年百人

  • 2015年11月24日 16时03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遴选数量

      每年每类遴选10名左右,共计100名左右

      遴选范围

      科技、新型服务业、经营管理、现代农业、社会工作、教育、卫生、金融、高技能、高层次文化艺术10大领域

      遴选条件

      全职在成都工作,年龄原则在45岁以下,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中的中青年人才

      如何入选

      申报对象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之后,确定的拟培养对象将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的入选对象将纳入“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如何培养

      支持入选的优秀人才到国外或国内发达地区的有关机构、国际组织、跨国公司进行交流培训、合作研究、挂职锻炼等。

      本地培养的优秀人才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记者从成都市委组织部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大人才观”为统揽,统筹开发外来人才和本土人才两种资源,结合成都实际,市委组织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办法(试行)》,今年起,每年面向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领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遴选培养100名左右中青年优秀人才。

      记者了解到,按照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我市以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为主,开发本土人才资源,盘活本地人才存量,在创新创业实践中不断提高本土人才的综合素质,旨在造就一支具有领军潜能、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队伍,把成都市建成创新创业活力迸发、人人尽展其才的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

      加强培养力度

      优秀人才可到国内外挂职锻炼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针对科技、新型服务业、经营管理、现代农业、社会工作、教育、卫生、金融、高技能、高层次文化艺术10大领域的人才。遴选条件为全职在成都工作,年龄原则在45岁以下,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成都市登记的社会组织中的中青年人才。每年每类遴选10名左右,共计100名左右。

      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对象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之后,确定的拟培养对象将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确定的入选对象将纳入“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由市委组织部与相应牵头部门颁发“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证书”。对“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万元,第二、三年考核合格后分别拨付10万元。

      对于入选的优秀人才,各牵头部门将组织人才进行学习考察,并定期举办论坛、沙龙等活动,支持和鼓励培养对象开展学术交流、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支持到国外或国内发达地区的有关机构、国际组织、跨国公司进行交流培训、合作研究、挂职锻炼;支持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支持瞄准行业前沿和发展方向,开展产业或研究项目的开创性工作;支持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的著作;支持参加高层次水平技能学习(培训、研修)或技能竞赛;支持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的艺术比赛和展览展演;其他有助于提高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项目和培训活动。”该负责人表示。

      实行动态管理

      不能发挥作用的入选者将取消相应称号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日常管理,成都市委组织部将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动态掌握人才培养管理、考核评估情况,并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各牵头单位将与入选“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协商制定创新创业目标任务,加强人才日常管理服务,建立培养管理档案和工作台账,加强与优秀人才联系,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困难。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各牵头部门将建立人才考核评价制度,以及动态约束退出机制。其中,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入选者,将收回未使用的培养支持经费,取消其相应称号。

      此外,记者了解到,由于“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是依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六支人才队伍”,结合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领域的人才需求确定的,因此该计划根据实施情况和实际需要,未来将有可能适时拓宽领域。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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