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下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力度
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力度
近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制发了《遂宁市秸秆还田机械市级累加补贴实施方案》,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补贴力度,鼓励农户购买更多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切实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危害。
根据《方案》,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对象包括我市辖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市级累加补贴范围为购机者购买的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秸秆还田专用机械;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具有秸秆还田功能的联合收割机械(含具有秸秆还田功能的脱粒粉碎机械)。
《方案》明确,对购买秸秆还田专用机械,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累加补贴到50%;对购买具有秸秆还田功能的联合收割机械(含具有秸秆还田功能的脱粒粉碎机械),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累加补贴到30%。
《方案》指出,各县(区)农业局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登记核实及资金结算明细表》。各县(区)农业局和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机具进行核实验收公示后,于当年10月30日前上报至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审查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按审定金额下达到县(区)财政局,按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兑付方式直拨购机者账户,兑付工作于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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