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今年以来,遂宁市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防止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确保全市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遂宁市秸秆还田机械市级累加补贴实施方案》和《秸秆还田机械市级累加补贴品目及具体补贴标准》,促进了秸秆还田机械普及推广。截至9月底,全市已有秸秆还田机械66台,预计年秸秆机械还田作业能力达到100万亩。
此外,各地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采取农艺、生物、工业等多种措施,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蓬溪县以国家级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为重点,发展菌类种植企业、合作社18个,年发展食用菌2.5亿袋,实施秸秆综合利用30万吨;船山区在市城郊秸秆禁烧重点区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补贴资金500万元,已收贮秸秆3.21万吨;射洪县瞿河、太乙、青岗等乡镇,依托农事服务超市开展机收并机械粉碎还田10万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实施秸秆腐熟(覆盖)还田3万吨;安居区、大英县获农业部2014-2015年度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10万元,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腐熟还田15万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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