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圆满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及时分解下达中央和省上的补助资金约2.8亿元。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第一批、第二批共申请贷款11.7亿元。
二是确保建设用地。根据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和各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要求全州各县市编制和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分类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三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标准、规模及时序,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
三是确保公平分配。着力加强对准入对象的审核、公示、复核和信息公开,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保障对象的动态监测、住房使用过程的管理、退出机制的建立等日常管理服务,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公正分配和动态监管。2014年定向分配农民工公租房458套。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凉山州及时分解下达全州17个县市的目标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督查督办,全年对进度滞后的县市进行了3次督查,确保完成开工任务。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共新开工24055套,完成省政府下达计划的100%;竣工7582套,完成省政府下达计划的103.76%。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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