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台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实施办法
2014年09月03日 15时21分
来源:
攀枝花市府
为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关爱特殊群体学生,近期我市印发了《义务教育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实施办法》。办法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几类可能不在户籍所在地入学的特殊群体学生的就读提出了具体办法。特别对孤儿的资助提出了规定:孤儿入学享受现有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应当享受的资助政策,需个人承担的费用除学生平安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由所在学校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减免,学校无法解决的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资助政策执行。办法还要求学校积极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心理健康,对特殊群体学生给予生活和学习上的关心和帮助,不能因学习困难、成绩差等原因歧视、漠视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资助政策应优先考虑特殊群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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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