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三举措”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2)勤沟通,全面掌握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掌握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该市建立“双向交流”长效机制,要求每名联络员对基层工作“上心”且“尽心”,与对口单位“勤联系”、“勤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就相关工作部署进行交流,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也可通过联络员机制直接反映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双向交流”制度有利于实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受到下级机构一致好评。
(3)共商讨,致力解决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难题。加强对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双向交流制度等工作制度,切实找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问题,两级法律援助将以往通过公文、开会等交流方式,变为“实时交流”和“双向交流”,更易于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不足,妥善有效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