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5年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9月展开
根据《通知》安排,2014学年度大学生和2015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
城乡居民还可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2015年度的缴费标准,以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成都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7644元为基准,具体如下:
参加我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城镇居民和大学生及中小学生、婴幼儿,以成都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或0.5%,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或190元。
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按2013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380元。
未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实施前参加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的人员,以成都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76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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