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提前完成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目标任务双过半
一是制订并下发了《凉山州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对全州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组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专业人员对全州各县市餐饮服务监督抽样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确保如期完成抽样任务;三是明确了人员、车辆和冷藏等设施设备,从专业检验机构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确定了一名食品专业检验人员赴全州各县市专门负责指导并协助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执法人员开展抽样。
从今年初起,我州陆续在“亮剑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展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批次,同时,全州完成餐饮服务环节11个品种共计70批次的抽样任务,其中猪肉(猪肝)5批、水发产品7批、熟肉制品8批、腌腊肉制品5批、馒头10批、辣椒粉7批、火锅底料10批、食用油5批、非发酵豆制品5批、鲜榨饮料3批、餐饮具5批。抽样地点涉及昭觉、金阳、布拖、雷波等10个县和西昌市。截至目前,我州共完成85批次抽样任务,占省政府民生工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下达我州全年任务155批次的54.8%,提前一个月实现了省政府民生工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批次、品种、抽样地点、农村覆盖率等多项任务指标双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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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等依法进行抽样和检验的活动。
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针对的主要品种:一是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需要抽样检验确认的品种;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中涉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需要通过抽样检验进行监督执法的品种;三是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通报中涉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需要通过抽样检验进行监督执法的品种;四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需要在餐饮服务环节抽检的品种;五是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高风险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六是其他需要监督抽检的品种。在抽检项目上,突出餐饮食品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学性危害物质污染、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
各地的监督抽检工作在抽检时间上突出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在抽检场所上既做到涵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包括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又做到突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等重点场所。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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