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府出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意见》明确了达州市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目标: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校际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县域内不同学校的学生均能享受相对公平的教育。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通川区、达川区、大竹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宣汉县、渠县、开江县、万源市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消除“大班额” 解决“择校热”
《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实施好《达州市主城区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布局规划(2013—2020年)》和《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2014—2020年)》,经过5至7年的努力,确保村小(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乡镇“大班额”问题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意见》提出,要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资源共享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打破区域限制,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委托管理等方式,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优质教育与薄弱学校、农村学校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积极引进优质品牌教育,积极推进学区化管理,让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 推进教育公平
《意见》提出,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完善教师聘用相关政策,多举措提高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合理调整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互补余缺。探索“县管校用”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力争每年教师交流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的10%。
《意见》强调,要着力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关爱留守儿童制度建设。加大特殊教育投入,按照不低于同级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3倍的原则,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关爱孤儿、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工读学生的各项政策,保障其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均衡优质高中招生
《意见》提出,要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让每个学生享受公平优质教育。探索现代化学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覆盖学校各项工作环节的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初中招生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招生办法,深化中考制度改革,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比例达到50%以上。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完善教育质量和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形成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教育强市。
完善经费保障 加强督导评估
义务教育发展经费如何保障?《意见》明确指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投入,确保地方配套公用经费全额到位。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健全督导工作机构,建立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同时,将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专项评估验收。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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