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构建“义务教育人民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
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过程中,如何才能更全面了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所思所想所盼?日前,从省教科所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构建了“义务教育人民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我省将应用好这项科研成果,逐步开展教育满意度测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试点。《义务教育人民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是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资助项目“中国义务教育发展报告”子课题之一,由四川省教科所实施。
立项后,课题组先后召开小型研讨会10余次,组织了较大规模的调研3次,对40个县的6653名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216名教师,101名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访谈、座谈。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适应四川省情的“义务教育人民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
课题组组长、省教科所所长吉文昌介绍说,本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3个一级指标分别指向政府职责、学校职责和学生发展。
其中,政府职责是指教育法律、政策、文件等中规定的政府应当承担的教育职责,具体包括重视教育、教育投入、学校建设、学校装备、均衡发展、学生资助、督导检查等;学校职责是指教育法律、政策、文件等中规定的学校(包括教师)应当承担的教育职责,具体包括规范办学、组织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自主管理;学生发展主要是指《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体发展、心理发展、兴趣特长、课业负担等。
据了解,课题组围绕家长、教师、社会公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的内容、对象和教育期望等进行了开放式问卷调查。调查显示,人民“最看重”“最在意”的是学生发展,其次是学校履职情况,最后是政府履职情况。在学生发展中,人民最关心的是学生的品德和心理发展。在学校职责中,人民最关心的是教育教学的组织和教师管理;在政府职责中,人民最关心的是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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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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