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出台政策推进农村改革
按照《意见》,我市将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市场开拓能力强、标准化程度高、管理规范的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各级各部门要在项目建设、税收优惠、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用水、人才科技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连片流转达到一定规模的产业基地,将优先安排测土配方施肥和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等产业发展项目。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流出承包地农户和流入土地围绕我市农业主导产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激励。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农户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标准化生产,积极进入市场。为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流转行为。自愿委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地的农户,须出具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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