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管好食品安全“四个”环节
二、加大疫病防控降风险。健全了动物防疫的组织指挥、应急反应、投入保障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了“规模养殖场(大户)程序化免疫、散养农户春秋季集中免疫和平时申报免疫相结合”的动物免疫申报制度。共设立44个监测点,为科学开展免疫效果评估、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基础,未监测到H7N9亚型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阳性病例,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三、强化投入品质量保安全。一是饲料方面建立了以许可准入为核心的事前监管、以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核心的事中监管、以“全覆盖”监测和违法案件查处为核心的事后监管三者有机联系的全程监管体系。实施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212”巡查制度(即:做到乡镇每月至少要对属地饲料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和规模化养殖场(户)巡查2次以上,县(区)每月至少要进行1次以上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市局每半年至少要进行2次以上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巡查)。二是兽药方面在经营环节实施了兽药GSP认证制度和产品登记备案制度。对在该市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或者兽药产品,禁止销售。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实行“一卡、三档、三书”管理模式。即监管联系卡、兽药购入和使用档案、畜禽养殖档案、监管档案,全部签订养殖场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发放安全用药告知书。三是开展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养殖环节抗生素类药使用、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实现了畜牧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无缝隙监管,从源头上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推行全域监督巡查建制度。制订了《巴中市动物卫生全域监督巡查制度》,将监督巡查“责任区域化、对象备案化、内容明细化、频次数量化、轨迹表格化、结果透明化”,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促进监督执法力量下沉、监督执法职能前移,从制度上推动动物卫生日常监督全员化、常态化,切实维护动物卫生安全。制定了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流程,全面推行产地检疫申报检疫制度和屠宰检疫驻场同步检疫制度。并按照有办公地点、规章制度、电子出证设施、规范化档案记录、检疫人员公示牌、消毒设施、标识标牌的“七有”标准,共建成规范化检疫申报点203个,全面实行检疫电子联网出证。全市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动物产品及屠宰废弃下脚料,严格落实生物安全处理,杜绝病害动物及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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