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全市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督查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开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安办昨日联合下发了《全市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常态化督查方式,有效杜绝和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根据《工作方案》,全市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属于督查范围。在行业领域方面,要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石油燃气、旅游、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
要重点督查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14个方面的内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日常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评定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针对检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督查采取“全面自查、常态督查、应急督查、跟踪督查”的方式进行。全面自查时,各区(市)县、市级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要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常态化督查。此外要根据国内发生的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时启动组织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督查工作,坚决杜绝和防范我市发生类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跟踪督查环节,市政府安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将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市级部门和区(市)县建立台账,制订方案、落实措施,抓好全面跟踪督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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