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14年10月30日 14时28分
来源:
巴中市府
(1)落实监管机构。通过全面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市经济开发区成立市安全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各县(区)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工业园区具体的综合监管单位。(2)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企一册、专人管理”的原则,对全市所有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查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造册登记,跟踪监管。(3)落实企业监管。各工业园区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六大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均单设安全科,配备1名以上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与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管理。其余企业配备了1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加强教育培训。扎实开展“法律进园区”活动,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强化对工业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5)严格监督执法。加强工业园区企业职业卫生病防治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生产预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责任编辑:
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