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四条措施
2014年10月30日 14时49分
来源:
达州市府
一是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推出一批示范性重大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二是支持民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投资入股或先租后购等方式,参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建立健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实施“民企倍增计划”,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典当、拍卖等融资服务机构,建立小微企业“互保池”,实行联保联贷。四是建立健全领导与重点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水、电、气、公路、铁路、水运、城市交通等生产要素,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五是鼓励民营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绿色有机食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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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