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采取“九举措”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
一、建立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合力,达州市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013年6月25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王建主持召开了达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会议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良好的分工协作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二、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达州市在通川区、达县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试点工作,印发了《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借鉴通川区以政府名义与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做法,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地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流浪乞讨现象。
三、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达州市民政局结合“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为组长的6个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调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开展了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活动。要求各救助站要主动作为,扩大救助面,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和其他发生临时生存困难的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服务。
四、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印发了《达州市民政局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救助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街头救助点、社区(村)救助点、咨询点、流动救助车、救助引导牌的布局。并与市出租车、公交车管理等单位协商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为生活无着落求助人员提供方便。
五、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厅办〔2013〕94号)精神,为推进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确定通川区为市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地区,制定了通川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现已组织实施。
六、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全市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主题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了“传递温暖,关爱救助”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数百份,有效地营造了救助、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融入社会、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七、成立流浪乞讨人员联合劝导队。为进一步加强达州城区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劝导工作,提升达州市主城区救助服务质量,确保达州城市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成立达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联合劝导队的通知》,联合劝导队不定期对达州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巡查,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劝导工作。
八、重新明确市主城区救助管理范围。为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达达州主城区城市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印发了《达州市民政局关于明确市主城区救助管理范围的通知》,重新明确了市救助站、通川区、达川区救助站救助管理范围,切实维护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深化救助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推动全市救助站规范化创建活动和等级评定工作深入开展,2013年6月,抽调各县(市、区)救助站管理人员1-2名到市救助站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参训人员和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同吃同住,共同上街主动救助,统一了全市救助工作流程,提升救助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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