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严把“三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1)严把集中支付关。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做到五个“一律不支付”。用于各类会议的鲜花、饮料、纪念品、礼品等支出一律不予支付;无出国(境)预算的或变相考察、学习、培训等旅游活动支出一律不予支付;在非定点范围内的支出一律不予支付;超标准、超范围、超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支付;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奖金、津贴、补助一律不予支付。
(2)严把监督检查关。严格按照《巴中市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暂行办法》,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监管平台,切实强化社会监督;采取专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3)严把绩效评价关。推进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环节控制,注重点位监督,强化预算约束,着力执行管控,给予违规单位调减当年经费、调整来年预算等惩戒措施,实现了“三公”经费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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