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采取有力措施助推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2012年8月,凉山州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配备10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标志着凉山州本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正式建立。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凉山州政府召集州法、检、公、司部门会商,联合出台了《凉山州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确保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施后,全州法律援助工作的高起点、规范化运作。
四是加强经费支持。凉山州政府2013年2月22日第11次常务会议同意安排60万元州本级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逐年适度增加。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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