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低保救助规范管理。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对全州65万低保对象实行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全州17个县市经济发展状况和自然条件差异,分类制定城乡、区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配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
医疗救助机制日渐完善。坚持住院救助、门诊(日常)救助、资助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新农合)“三位一体”救助机制,全面启动“一站式”服务,解决了层层上报,级级审查,环节复杂的问题,实现了与农村新农合、城镇医疗保险的无缝衔接。逐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不断提高救助水平。2012年至今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08.9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35亿元。
孤儿和特殊困难儿童救助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在全省率先建立孤儿和特殊困难儿童救助保障制度体系,将全州6326名孤儿和19072名特殊困难儿童全部纳入制度化保障体系,从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多方面保障其生活权益。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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