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开出首份《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资阳市于2013年1月出台了《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书》,未具备相关证明和建设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许可。在项目完工申请验收时,施工单位未出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验收。通过为建设和施工单位在开工和竣工两个环节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行动,将有效遏制建设和施工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为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提供保障基础。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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