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首笔资金投放
据了解,2012年9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批准,该市成为全省第二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允许使用4.2亿元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定向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5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今年1月16日,该中心已正式向高坪区南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这标志着该市首次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这也是全省第二批首个试点城市成功发放的项目贷款。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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