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加快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体系
一是探索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将二者并轨统一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统一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根据保障对象困难程度分档确定租金水平或补贴标准。鼓励各县市政府先行试点,探索建立统一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制度。
二是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按照“政府主导、自愿参与、先租后售、产权明晰、规范管理”的原则,规范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实施,健全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和退出机制,满足群众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愿望,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
三是落实好配建制度。实施配建制度,充分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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