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眉山市中秋、国庆节期食品安全“零事故”

  • 2013年10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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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市对全市“两节”前后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并要求各监管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两节期间针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特点,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法,强化节日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酒、乳制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着力整治节日食品经营中的“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严防过期和质量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对无相关进货凭证的食品,一律下架禁止销售。加强对超市、副食店、月饼作坊、农贸市场、学校、农家乐等的监督检查,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车站周边、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学校、酒店饭馆、农村坝坝宴加强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餐馆酒店公共餐饮场所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工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加强检查力度,强化风险排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在“两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323人次;执法车辆986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32户次、流通企业4316户次、餐饮服务1821户次;查处10户次;责改80户次。对节日重点消费的51种食品进行了663个批次的抽样;截止目前抽检合格率为100%。市食安办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联系。提前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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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中秋、国庆节期食品安全“零事故”

  • 2013年10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   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市对全市“两节”前后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并要求各监管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两节期间针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特点,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法,强化节日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酒、乳制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着力整治节日食品经营中的“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严防过期和质量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对无相关进货凭证的食品,一律下架禁止销售。加强对超市、副食店、月饼作坊、农贸市场、学校、农家乐等的监督检查,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车站周边、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学校、酒店饭馆、农村坝坝宴加强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餐馆酒店公共餐饮场所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工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加强检查力度,强化风险排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在“两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323人次;执法车辆986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32户次、流通企业4316户次、餐饮服务1821户次;查处10户次;责改80户次。对节日重点消费的51种食品进行了663个批次的抽样;截止目前抽检合格率为100%。市食安办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联系。提前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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