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3年医保政策出台 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
据悉,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和未定级定点医院200元;二级定点医院由350元提高至450元;三级定点医院由650元调至750元;异地就医由800元调整为900元。按照缴费档次的不同,住院支付比例不同。按第一档缴费的,住院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一级和未定级医院82%,二级定点医院80%,三级定点医院70%,异地就医60%;按第二档缴费的,住院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3%,一级和未定级医院88%,二级定点医院84%,三级定点医院80%,异地就医70%。
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住院起付线及住院支付比例维持不变。即住院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0元;一级和未定级定点医院360元;二级定点医院580元;三级定点医院820元;异地住院(乐山市境外)起付线:在职人员1080元,退休人员980元。住院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为90%,退休人员93%;一级和未定级定点医院:在职人员为85%,退休人员90%;二级定点医院:在职人员为84%,退休人员89%;三级定点医院:在职人员82%,退休人员87%;异地住院(乐山市境外):在职人员73%;退休人员78%。
另外,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将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一档由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二档由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由16.5万元提高至20万元,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看病的经济负担。
根据新政策,城乡居民医保中,学生(含大学生)和儿童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手术、放疗、化疗住院费用不分医院等级、不分异地本地、不分缴费档次,统一按95%支付;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201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将继续实行民族(边远)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在住院起付线和住院支付比例等方面均有特惠政策。其中,住院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元;一级和未定级定点医院150元;二级定点医院200元。同时,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3%。
据介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应当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保参保时间截止2月28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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