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外出流动人员办理医保 延长至参保年度的2月底
据了解,对每年12月31日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次年居民医疗保险手续的外出流动人员,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至参保年度的2月底;参保年度的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凭出生证或户籍证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出生3个月后按普通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对跨过上年12月31日后缴费的,缴费标准仍然为一个年度标准,出生3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从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待遇,其他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待遇执行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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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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