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启动
据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也就是说,每名学生一个学年可享受到6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国家级试点县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省级试点县的资金由省财政补助每生每天1元,其余部分由地方各级财政负担。各试点县必须在5月内全面启动实施,启动实施时间不得晚于5月28日。
根据市政府要求,各地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时,将因地制宜选择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学校食堂有供餐能力的,按照当地卫生等相关部门确定的营养食谱供餐。没有供餐能力的,提倡"鸡蛋、牛奶、水果"供餐模式。
计划规定,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学校食品在配送、加工及质量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举措和考评制度。凡是进入学校的大宗食品,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采购的原则。对于实施"蛋奶"供餐模式的,必须按照四川省公布的学生饮用奶定点企业名单和我市公布的鸡蛋企业定点名单,实行政府统一采购。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及原材料必须登记,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定期公布,接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监督。计划要求,营养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并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责任编辑:
陈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