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三大保障体系发展学前教育
《意见》将学前教育发展期限定为5年,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目前到2013年,实现全州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45%和在校幼儿达到10万人的目标,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2所,规划总投资1.9亿元,"入园难"问题得到缓解;第二阶段,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0%,在独立设置幼儿园幼儿达到9万人左右;第三阶段,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意见》为全州学前教育确立奋斗目标,绘出凉山州学前教育发展路线图。
为确保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目标如期实现,凉山州制定了三大保障体系。
--建立组织领导保障体系,保障"有人办事"。在组织建设中,建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州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并制定相关政策;县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学前教育的布局调整、规划、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建立资金投入保障体系,保障"有钱办事"。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行县级投入为主、上级适当补助、鼓励民间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从2011年起,州财政每年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00万元,纳入州级预算,专项用于全州学前教育工作;全州各县市也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制定优惠政策,创新投入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办残疾幼儿班和学前班。重点支持边远地区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建立制度政策环境支撑体系,保障"有章理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和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贯彻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制定有关学前教育的规章制度和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加强幼儿园园长、教师的管理,制定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培养和培训幼儿师资。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明确了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职责,制定了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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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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