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四个保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012年05月16日 00时00分
来源:
广元市府
(1)组织保障。成立义务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对各县区、乡镇教育工作的“双项”目标考核,形成定期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责任体系,形成党政主抓、部门配合、县区联动的三级管理运行机制。(2)经费保障。将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等,及时足额划拨城乡教育附加费、学校项目建设经费、教师绩效工资及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三个增长”切实加强,教育经费依法得到保障。(3)人才保障。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招聘教师2800多人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充分发挥省、市级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机制,实施强校与弱校、骨干教师与新聘教师的“捆绑式”帮扶机制,建立统筹调配教师机制,促进教师、校长合理流动,助推人才资源均衡发展。(4)硬件保障。大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先后共投入教育经费65亿元,重建学校599所,基本建成占地2000余亩、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可容纳2.5万学生,集学校、公共体育、图书、展演场馆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园区,全市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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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