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3月8日施行
成都市首部地方性女性权益保障法规《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8日正式实施。条例对妇女权益保障的重点是什么?有哪些方面的保障?昨日,市妇联主席王进对条例主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明确规定妇女的共享权益
“条例中明确,各级人大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应该在25%以上;还规定了要多层次开展城乡妇女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包括用人单位的岗位培训、农村的农劳培训等。”王进介绍说,在城乡妇女妇科病检查方面,也明确了分三个层次来完成,即纳入国家公共卫生体系;计生委对已婚育龄妇女的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至少每两年检查一次;还逐步缩小了城乡妇女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差距。在女职工劳动用工的集体合同中应有妇女“四期”(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内容,规定“四期”待遇不减,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孕期妇女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换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结婚或者生育作为录用的附加条件……这些内容在政治、教育、劳动及社会保障、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对城乡妇女的共享权益作了明确规定。
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王进介绍道,条例对农村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基本权益作了明确规定,本市的未婚、结婚、离婚、丧偶妇女在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占有使用权、处置权,并明确“妇女因结婚、离婚、丧偶等原因分户并申请变更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条例还规定,家庭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和耕地保护基金等,妇女与其他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共同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一条对今后新嫁入且已经不能参与嫁入地土地确权的妇女在家庭中的财产收益作了明确规定,这样妇女便不会因婚嫁而丧失生产和生存的基本来源。”王进说。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目前我市家庭暴力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且90%以上的受害人是妇女。”王进表示,本着对家庭暴力的犯罪行为以预防为主,预防和制止相结合的原则,条例对预防调解、制止、证据采集、起诉、庇护等作了规定,家庭暴力不是家庭内的私事,而是涉及对妇女的人身权利的伤害,进一步强化了预防和制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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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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