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治理成效明显
组织机构健全,目标责任落实。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体系,细化管理职责,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责任分解到位。全系统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全面细化排查,项目规范运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牵头任务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倒排时间,积极开展自查。通过全面梳理,全系统2008年以来立项和在建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有97个,其中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为32个,通过对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实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各项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落实违法违规用地责任追究,督促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截止目前,查处违法用地一宗,给予了某乡(镇)的一名工作人员政纪处分。
及时化解矛盾,保持和谐稳定。全面督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专项治理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工作是否规范,补偿是否落实等,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进一步梳理和完善现有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将矛盾化解工作重心前移,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诉求,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避免因重大工程治理补偿问题引发新的上访事件。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稳控工作,防止了事态扩大。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始终做到“三到位”,坚持“三不准”,实行“三公开”。“三到位”即宣传教育、治理程序、款项兑现三到位;“三不准”即在遇到群众的问题和矛盾时,不准推诿、不准搪塞、不准粗暴处理,在坚持建设与群众利益并重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把一切问题和矛盾及时化解在第一线;“三公开”即建设项目信息、补偿标准、补偿结果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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