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强化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2011年03月25日 00时00分
来源:
雅安市府
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成立项目监督、资金管理监督、工程管理监督、资金审计监督四个小组。明确从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和标准,使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每笔资金都有领导负责,都有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监督,确保农村工程建设项目“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事前培训,教育警示。加强项目业主单位和涉及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比选)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公示等内容的集中培训。并组织观看警示片、组织会议学习、悬挂警示标语等形式,提升监督人员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廉政意识。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监管。严格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认真执行规划设计、招投标、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应制度,实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项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项目工程建设的举报信件,及时调查核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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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