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内江市再次提高城镇医保待遇为群众减负

  • 2011年02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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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内江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5%、65%、70%,政府举办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75%,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7.7万元,并建立了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2万元,超过部分还有高额保险报销。在享受门诊统筹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其中城镇居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城镇职工单建统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00元,特病门诊费用1000元以内的在职人员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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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再次提高城镇医保待遇为群众减负

  • 2011年02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2011年,内江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5%、65%、70%,政府举办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75%,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7.7万元,并建立了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2万元,超过部分还有高额保险报销。在享受门诊统筹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其中城镇居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城镇职工单建统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00元,特病门诊费用1000元以内的在职人员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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