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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4
泸州市从8月起失业保险金按新标准执行
2010年08月09日 15时43分
来源: 泸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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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函【2010】148号)文件精神,我市鉴于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对现行失业保险金实行全市统一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497元,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50元,于2010年8月起执行。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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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从8月起失业保险金按新标准执行
泸州市从8月起失业保险金按新标准执行
2010年08月09日 15时43分
来源: 泸州市府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函【2010】148号)文件精神,我市鉴于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对现行失业保险金实行全市统一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497元,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50元,于2010年8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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