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十条措施 打造已建高标准农田“升级版”
近日,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条措施》(下称《措施》),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实施提档升级,提升“天府良田”质量,夯实“天府粮仓”基础。
十条措施包括明确改造提升八年目标、重点改造“良田粮用”区域、优化改造提升时序、实施“四改四提”工程、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严格项目审查和验收、强化改后管护和利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多元筹集资金投入、强化考核评价激励,以确保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顺利实施。
《措施》要求对建成时间久、建设投入少、抵御旱洪能力弱、宜机作业差的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提升内容,打造已建高标准农田“升级版”。2023—2030年,全省年均改造提升200万亩左右,累计改造提升1600万亩。
充分利用最新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三区三线”和“两区”划定成果,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套合比对,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已建的、用于粮食生产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改造提升。
把位于“天府粮仓”核心区、现代粮油园区、农作物种业基地的,位于粮食生产重点县和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地区的,位于大中型灌区内的,因灾害损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列入中央和省级重点督办事项的,群众需求强烈、建设早、投入水平较低,亟待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立项。
实施“四改四提”工程,分别为改造土地田型,提升耕地平整度;改造灌排设施,提升旱涝保收能力;改造田间道路,提升生产便捷度;改造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等级。(记者 阚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