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全面启动
4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全面启动。
记者了解到,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组建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成都、自贡、攀枝花、阿坝、甘孜5个市(州)开展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时间均为15天。
督察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督察以下内容:市(州)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长江黄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河长制及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工程)及工作保障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等其他方面问题。
督察组将严肃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