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四川省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8月10日至8月1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率队赴自贡市、泸州市,现场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现场踏勘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点、渣场整治点、农业产业园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业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在检查过程中,梁伟华强调,土壤安全直接关系到自然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吃的放心、住的安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在座谈会上听取大家发言后,梁伟华指出:本次执法检查既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也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为制定《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做好调研。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地落实;要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充分发挥公众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土壤污染防治法》开花结果。
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自贡市市委副书记、市长何树平、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曹建国等同志陪同检查并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