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近年来,四川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美丽四川等各项中心工作,致力于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联防,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为改善环境质量、倒逼转型升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强攻坚。今年以来,四川省围绕中心工作,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把全省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迎难而上,坚决啃下硬骨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持续开展了2个月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等重点区域,对17个市(州)、9个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点位2040个,移交重点违法行为线索392个,处罚金额540余万元。在今年的11月底至明年1月,四川将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秋冬季暗查工作,咬定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不放松。开展水污染防治强化监督,2019年3至4月,扎实开展了岷、沱、涪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三江流域2018年考核不达标断面、未达优良水质断面、部分不稳定达标断面所涉区域。通过三个轮次不间断的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点位396个,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点位98个,有效推动了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通过无人机航测,完成了对四川省范围内长江干流、岷江、沱江、嘉陵江和赤水河流域现状岸线航测和沿江13个市(州)工业聚集区热红外影像任务,现正开展排查工作,为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抓执法。今年以来,四川省聚焦执法主业,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一大批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一是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等10个市(州)“散乱污”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检查点位共929个,查处问题点位365个。二是开展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在“清废行动2019”中,共收到问题线索299个,自查发现问题3个,经现场核查,确认并查处环境问题点位100个,目前,相关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三是开展自动监控行业专项行动,对全省已投运的19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8家,涉及监控点位15个。四是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核查遗漏、新产生、整治未到位或者死灰复燃等问题,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87个,其中地级及以上52个,县级235个,自查问题16个,责成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彻底的整改,进一步巩固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效。五是省本级开展攀枝花市和南充市等重点环境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点位49个,查处问题点位39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58个,重大环境问题4个;开展水泥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对成都市、绵阳市、乐山市等8个市(州)的23家水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7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4家;开展磷化工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涉磷企业21家,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3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4家。所有发现的问题均已查处到位,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他的正在有序整改中。
三、建规范。今年以来,四川省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公检法联动,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在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下,突出条块结合、重心下沉,基本实现基层网格及时排查、发现、制止或者上报环境问题或环境隐患的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提高社会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修订出台了《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的情形,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以适应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两法衔接”联动沟通制度,采取“环保+”模式,定期与公检法座谈,对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司法联动协作事宜,构建了创新、协同、高效工作衔接机制,形成了案件会商制度,并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培训。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29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起。
四、提能力。今年以来,四川省着重能力提升,把握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带来的重大机遇,全面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以执法实战练兵和专业培训为抓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扎实开展3期环境执法大练兵,按照情景式教学、一对一指导、分组实战练兵等步骤分步实施,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能力。深入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对全省781名环境监察人员分批分类进行环境监察执法培训,缩短执法新兵的融入期,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头作用。有序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通过对定点市(州)的专项执法稽查,聚焦环境执法难点问题,以点带面督促其进行整改,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大力提高了全省执法水平。
五、重服务。今年以来,四川省注重严管优服,积极强化对企业和基层的帮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践行教育与惩戒并重的执法理念,把“严管”与“优服”相结合,纵深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通过执法人员上门服务指导、召开专题座谈会、定点约谈等多种形式,帮扶企业改造升级、主动治污,将“三送”(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活动落实到每一次执法检查中。在今年6月5日,编制印发污水处理、化工、砖瓦、钢铁和“散乱污”等7个领域和行业的法律服务手册1万余册,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多方位宣传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在深入调研基层和企业后,开办了“流动课堂”,派出师资到全省17个市(州),为300余名基层执法干部、1000余家企业人员,开设40余堂“流动课堂”进行“小班化”教学,以理论讲解、上机操作、现场答疑的方式,实现了“实践和互动教学”相结合的有效模式,打通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六、转方式。今年以来,四川省注重科技支撑,充分运用各类系统平台辅助监管,显著提升环境执法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从完善污染源信息库、科学确定抽查比例、抽查领域“全覆盖”等方面持续加强和不断改进,截至11月,已将35259家污染源和2202名执法人员的信息纳入动态信息库,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2351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1285个。通过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发挥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的“哨兵”作用,及时发现自动监测数据异常,向市(州)派发现场执法工作任务,现有的1142家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已有1113家安装完成并于省厅联网,完成率达到97%。大力推广非现场监管执法,通过“互联网+执法”的模式,充分发挥移动执法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自动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生态环境执法的支撑作用,实现精准执法、精确打击。截至目前,省本级锁定涉嫌环境违法线索12个,经查证违法行为属实的企业11家,执法精准度达到90%以上。
在2020年,四川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以更大决心、更严执法、更强措施,强化执法、精准打击、严惩重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争当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排头兵,并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以联合协作为抓手,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重点突出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等污染防治“八大战役”,紧盯重点区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强化与司法机关实施联合督导、挂牌督办,充分利用“两法衔接”机制,形成合力,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继续强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形成监督促进机制,确保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环境污染案件办理衔接顺畅。
二是以过程服务为重点,构建企业自觉守法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深化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放管服”改革,突出“在执法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推进守法”,研究推进全省企业积分制环境管理,帮扶企业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形成违法预警机制,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切实提高“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以能力建设为基础,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一方面在机制上完善,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梳理和规范执法事项,制定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机制,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执法与守法并重,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主观恶意违法行为,坚持严惩不贷,提高环境执法的震慑力;对无主观故意未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整改为主,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坚决反对“一刀切”。同时,注重分析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战线缺少的专业人才,科学设置培训种类及比例,突出培训的实用性。重点结合不同区域、不同流域和不同监管特点,着力培养一大批生态环境执法强将精兵,以适应新形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