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统一个人所得税扣缴业务办理的通告
2018年第1号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扣缴义务人涉税风险、提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使用免费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客户端软件。请扣缴义务人自行下载软件及操作说明(下载路径:四川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下载专区)。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相关业务暂统一由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客户端软件办理,其它在线渠道暂停使用。
扣缴义务人有个性化需求的,可以按照税务机关公布的扣缴客户端业务标准、接口标准自行开发实现,经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通过后使用,并按征管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备。
二、为避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应根据税务机关的安排对不符合要求的纳税人基础信息及时进行更正、补充和完善。
三、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18年7月至9月组织对该软件操作使用的免费培训,请扣缴义务人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培训。
特此通告。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下载地址:
http://12366.sc-n-tax.gov.cn:7001/fileUpload?busiId=8fd828dbfeaa49069f9b034cf15a9a6f
2.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申报业务和技术标准V1.1,下载地址:
http://12366.sc-n-tax.gov.cn:7001/fileUpload?busiId=112ec9f5e1044d099c48e470e6761094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