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年第1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修改)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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