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编办“三抓三促”推动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 2018年03月05日 18时41分
  • 来源: 省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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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体系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四川省编办突出“三抓三促”,扎实推进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抓制度建设促上下联动。率先在全国地方编办建立规范性文件下备一级制度,出台《四川省市、县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川编办发〔2017〕28号),明确备案范围、时限要求、审查内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同时督促市(州)编办按照下备一级要求,组织开展对县(市、区)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目前,已审查2017年度市(州)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42件,通报市(州)编办报备工作情况2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备案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报备准确率和及时性逐步提高。

      二是抓质量提升促规范高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由监督检查处(政策法规处)牵头,会同业务处室对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从严从紧把好政策法规关。梳理常用文件依据100余条,突出审查重点,着重从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领导职数管理、防止“条条干预”、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把关,备案审查质量有效提升。在2017年共对6件市(州)报备文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是抓责任明确促落地落实。要求市、县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备案办法,明确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谁起草、谁报备”,“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在制发后30天内报备”要求,确保文件报备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将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纳入2018年度市(州)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增强纪律约束性,并适时对备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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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编办“三抓三促”推动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 2018年03月05日 18时41分
  • 来源: 省委编办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体系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四川省编办突出“三抓三促”,扎实推进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抓制度建设促上下联动。率先在全国地方编办建立规范性文件下备一级制度,出台《四川省市、县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川编办发〔2017〕28号),明确备案范围、时限要求、审查内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同时督促市(州)编办按照下备一级要求,组织开展对县(市、区)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目前,已审查2017年度市(州)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42件,通报市(州)编办报备工作情况2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备案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报备准确率和及时性逐步提高。

      二是抓质量提升促规范高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由监督检查处(政策法规处)牵头,会同业务处室对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从严从紧把好政策法规关。梳理常用文件依据100余条,突出审查重点,着重从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领导职数管理、防止“条条干预”、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把关,备案审查质量有效提升。在2017年共对6件市(州)报备文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是抓责任明确促落地落实。要求市、县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备案办法,明确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谁起草、谁报备”,“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在制发后30天内报备”要求,确保文件报备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将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纳入2018年度市(州)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增强纪律约束性,并适时对备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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