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团省委携手推进全省非公团建工作
如何推进?把非公团建“嵌”入党建
根据《通知》安排,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要把非公团建纳入非公党建工作安排,统筹给予支持。积极筹备成立省市县三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符合建团条件的基层工商所、个私协会要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总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中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孵化园等园区、楼宇要建立团组织,负责推动园区相关单位建立团组织。
要借鉴非公党建经验,建立团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联系渠道。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青年骨干纳入区域化团建、行业团建总体工作格局。
企业有党组织的,新建团组织一般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致;未建党组织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隶属于所在乡镇(街道)团委、园区团工委;规模以上的企业,可直接隶属于各级非公团工委;既有的非公团组织可保持原隶属关系,也可按照属地化原则纳入同级非公团工委归口管理。
如何配合?两部门既有分工侧重又相互配合协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团委与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及时制定本区域非公团工委工作方案并确定年度团建数量,安排非公团工委工作经费。要健全机制,靠前指导,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等制度,注重工作的整体协同和信息的互动沟通,充分运用基层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工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以及交易、竞争、退出行为全程监管的职能优势,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联系、指导和监管中,直接推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然后,由各级团工委(未建团工委的由团委)提出团建规范,具体指导团组织的组建工作。最后,由各级团工委(未建团工委的由团委)拿出工作菜单,具体指导团组织开展活动,形成内在凝聚力。
如何服务?提升素质维护权益提供资本、渠道等支持
《通知》明确,非公团工委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所辖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规划、制度、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作项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青年思想工作状况调研,加强青年素质培养、思想引导;代表和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青年的合法权益;指导各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加强组织建设等。
《通知》要求,把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行政指导与团建工作有机结合,借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及时传递工商监管服务信息,围绕企业发展和青年成长成才提供支持:包括以企业战略、经营理念、人力资源为主的智力支持;以外部环境、政策扶持为主的渠道支持;以人才、技术、配套、资金为主的资本支持和以现代企业精神、提升企业形象、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的软环境支持。
要积极搭建促进非公企业团组织在区域内、行业间纵向横向的交流互动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分层级、分群体设计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新人入职、技能提升、心理疏导、前沿资讯、异地融入、婚恋交友等活动,加强非公团组织活力建设。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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