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 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全撤
在学生资助各工作环节,各地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全程保护受助学生个人隐私。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制度,规范公示的内容、范围、期限、形式,要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要根据资助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公示范围和公示载体,严格审查通过网络公示的项目和内容,公示期满后及时撤下公示内容。在线申请资助填报个人信息时,要为学生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避免个人信息外泄;评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避免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应征得本人同意;向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学生受助信息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把好事办好。教育厅将对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及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等问题,将严肃追责并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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