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规范招生管理。召开“阳光招生”相关会议,组织“阳光招生”学习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强调纪律责任,筑牢“阳光招生”意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改进和优化招生录取流程,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行为。加强对招生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要求高校预留、调整招生计划须严格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责任。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一律公开征集志愿。
加强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公开公示办法,明确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时间等,完善信息公示公开的措施,主动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建立由教育、公安、民委、统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把关工作机制,对特殊类型招生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一律在规定时段、规定范围、规定渠道公示。
完善制约机制。不断强化纪律法规教育,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全体招生工作人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推行纪检监察、制度约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招生工作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设立“媒体开放日”,接受媒体记者现场采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进录取场实地参观,增强透明度。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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