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肃查处煤矿事故 用事故教训助推煤矿安全工作
2016年02月01日 10时25分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近年来,四川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不断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严肃查处煤矿事故,用事故教训助推煤矿安全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因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对253名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级4人、处级53人、科级干部110人、其它人员86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6人,其中公职人员44人;共责令地方人民政府对发生较大以故事故的10余处煤矿进行了关闭。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事故后,对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除市、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22名公职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外,法院分别对煤矿企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公审公判,依法对19名相关人员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2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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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