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政策”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我省出台了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政策。主要内容是:对省属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单位为我省77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基层单位且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三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给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现将2015年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2015年共有3123人次符合享受条件,应兑现奖补资金4272.51万元。
2015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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